这本书包含《正红旗下》和《离婚》两篇。
一个是写底层旗人的,一个是写底层科员的。
说《正红旗下》是老舍自传,可也只是写到婴幼儿时期。写穷途末路的满清旗人的穷讲究,和无法绷起来的架子。语言甚是幽默有趣。
《离婚》我曾看了个开头,因为对张大哥这种热心肠不感兴趣,以为是五十年代那种被染上革命情谊的左邻右舍,于是就放弃了。
这次忍耐着读下去,原来是个误会。大部分写的,是底层知识分子“老李”的苦闷。
老李因为有一点诗意(乡下的美景和东屋里的马少奶奶)的梦想,所以不满于科室里人心的诡危,不满于乡下来的太太的平庸,却无力摆脱,以致于对整个现实的绝望。
一心帮助别人,为别人做了许多好事的张大哥,其家庭遇难时,除了老李,没一个人出头为他奔走。
而像“小赵”这样的彻头彻尾的坏人,永远是存着整人害人的心思,永远踩着别人活下去。
他眼里的那个社会是没有希望的。这个社会里没有正义,没有规则,人人自危;惩治小赵这样的坏人,靠的是一个尚存正义感的酒鬼“丁二爷;即使最后出场的作为革命者的“马同志”,也简直是个疯疯癫癫的人物……
这两篇小说里,老舍语言犀利甚至于刻薄,读来竟有痛快之感。也许以前读他的文字没有注意到这点。
只是老舍写作大概有个习惯,要把一个人写成一类人的代表,似乎文学理论上把这个叫做“典型性”。可是为了类型化,就难免显得“虚构”——丁二爷简直就“构”得很“虚”。
一个社会,它总是有毛病的——没有十全十美的大同社会的。无论哪个时代,无论哪个国家。
如果你是一个悲观主义者,你就会活得忧心忡忡,满心悲伤——像老舍那个时代的苦闷的知识分子那样。
如果你是一个乐观主义者,你会对这个社会抱着“新闻联播”式的满足,毕竟任何一个社会都有他值得肯定的地方吧。而今这个时代,你甚至可以煲出不少心灵鸡汤,活得愉快满足,感恩戴德……
所以时代的好坏,个人有无幸福感,果然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你个人的心态。张大哥的儿子一旦被救出,他就会满血复活,又会开始做他的大好人来,而为搬去乡下的老李惋惜了。
读老舍这样的悲观主义文字,人心都有些凉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