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个看似天真的问题,从一开始就困扰着电影。在电影诞生的那个世纪,大部分时间里,电影业自身也不清楚这个问题的答案。甚至连那些掌管电影的人都搞不明白,更别提我们这些人了。电影更像戏剧还是更像小说,它更多的是关于故事还是关于场景,更依赖人物对话还是依赖动作?事实是,以上都不对,但又都对。电影与文学及其他视觉艺术有许多共同的性质,既使用声音也使用图像,既有戏剧和舞台表现的元素,又像小说那样具有精妙的叙述。在关于电影的讨论中,经常遗漏的是电影像什么这个问题,但这并不重要,重要的是它是什么。
这是问题的关键。电影与其他艺术形式相似的特质误导了我们,让我们以为电影是与它有相似点的艺术形式的一种,误解了它的本质。电影就是电影。电影不是长篇小说、传记、短篇小说、戏剧、喜剧、音乐剧、史诗、连环漫画(这样的想法也是可以原谅的)、忏悔录、照片、绘画,也不是什么神圣的文本。电影可以使用这些艺术表现形式中的元素,也经常如此。它们共享某些特质,电影甚至有与其中某些艺术形式发生重叠的趋势。但电影是电影,有自己的预期、程序、惯例和逻辑上的独特性。总之,它说着自己的语言,像任何一种语言一样,遵循一套语法规则,或者说设置了相应的规矩,这是这门语言特有的。我们需要了解这套语言的规则,即电影的语法,以便破译这种语言,从而了解电影是做什么的,以及它是如何做到的。